📚依照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(财行〔2016〕540 号)文件,综合定额标准见P2。 📌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省部级及相应人员的培训项目。 📌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司局级人员的培训项目。 📌三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。以其他人员为主的培训项目参照上述标准分类执行。 综合定额标准时培训费开支的上限,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。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。 🎯讲课费(税后)执行以下标准: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,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,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。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,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。 💡培训工作确有需要从异地(含境外)邀请授课老师,路途时间较长的,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,讲课费可以适当增加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