📚政策依据 根据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》(总工办发〔2017〕32号)及各地实施细则: 1️⃣ 费用性质:工会经费可用于职工活动支出,包括聘请临时性外部人员的劳务报酬; 2️⃣ 支付标准:参照国家有关规定(当地人社部门或行业标准)执行,不得超标准支付; 3️⃣ 税费要求:单次支付800元以上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,并取得合法票据。 💡劳务费 VS 讲课费,如何区分? 1️⃣ 劳务费:针对临时性、非雇佣关系的技术服务(如化妆、摄影、设备调试等),按市场价或合同约定支付; 2️⃣ 讲课费:针对培训、讲座等知识传授类服务,执行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标准(如副高职称以下500元/学时,正高800元/学时)。 ⚠️ 关键区别:化妆师提供服务属于劳务费范畴,除非其活动包含化妆技巧教学(如美妆课程),否则不适用讲课费标准。 📋工会操作指南 1️⃣ 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服务内容、时长、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; 注明“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”,避免用工风险。 2️⃣ 费用支付要求 单次支付≤800元:可凭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据报销; 单次支付>800元:需代扣代缴个税(税率20%),并提供发票(如增值税普通发票)。 ⚠️这些“雷区”要注意: 1️⃣ 超标准支付:如当地规定单场活动化妆费上限为1000元,超支部分需经工会委员会审批; 2️⃣ 票据不合规:无合同、无收据、无身份证明的“三无”支出不得报销; 3️⃣ 变相福利:不得以支付劳务费名义向工会干部或职工发放补贴。 ❓支付给化妆师的费用,从工会哪个科目列支? 💡根据活动的大类,如文体活动外请外部人员劳务费在“文体活动支出”科目列支。 ❓化妆师是职工家属,是否需要回避? 💡若家属符合资质且价格公允,不违反规定,但需在合同中明确关系并公示。 📢 特别提醒 1️⃣ 活动前务必向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备预算; 2️⃣ 留存服务过程照片、签到表等证明材料备查。

